案件基本情况概述
2024年,原宜春市某能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施XX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提起公诉。案件涉及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,陈某某、杨某某等8名职工的工资拖欠问题。

案件关键时间线与事实节点
- 2023年7月:8名职工入职,因未签订劳动合同,工资支付被搁置。
- 2023年11月30日:公司临时董事会通过决议,决定补签合同并从7月1日起补发工资,费用由股东方代垫,同时委任职工杨某某代行总经理职责。
- 2023年12月:公司执行决议,股东方代发了部分工资共计113727.25元,并与职工补签了劳动合同、缴纳了社保。
- 2024年1月:职工举报公司仍拖欠7月至12月工资共计425050.05元。
- 2024年2月5日:公司足额发放了全部剩余拖欠工资。
辩护工作的核心要点与证据梳理
在审查起诉阶段,辩护工作的重点在于论证施XX的行为不构成犯罪。围绕以下核心要点展开:
- 明确责任主体:论证欠薪的法律主体是公司,而非法定代表人个人。
- 证明主观意愿:通过公司董事会决议、股东代垫工资等行为,证明公司具备支付工资的主观意愿。
- 确认客观行为:梳理2023年12月的部分支付、合同补签及2024年2月的全额支付记录,证明支付行为已实际发生。
辩护方向是将上述证据材料系统化,并向检察机关提交,以说明欠薪问题已在公司层面启动并完成了解决流程。

案件处理结果
江西省XX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及辩护意见后,依据相关事实与法律,最终对施XX作出了不起诉决定。该结果的关键在于,通过证据清晰地呈现了公司作为支付主体、具有支付意愿并最终履行支付义务的完整事实链条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