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30亿资产被冻结!宗馥莉上诉被驳回,家族信托是"保险箱"吗?
2026年7月21日,香港高等法院作出重磅裁决:驳回宗馥莉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(建浩创投有限公司)的上诉许可申请,维持约18亿美元(约130亿元人民币)的资产冻结令。法庭同时判令宗馥莉支付25万港元讼费。
这场涉及娃哈哈集团创始人宗庆后家族遗产的纠纷,不仅因为涉案金额惊人而引发关注,更因为其核心法律问题——离岸信托能否隔离家族资产——直接关系到大量高净值家庭的法律规划。
明岑律所冯福添律师担任律所执行主任,在跨境家事法律领域经验丰富,曾成功代理历时13年的港澳居民房产代持确权案(无书面代持协议全额胜诉)、涉港跨境房产继承案("继承+保管"一体化方案)等标志性案件。结合宗馥莉案,冯福添律师深入解析跨境家族资产保护的法律逻辑。

一、案件始末:一场家族内部的跨境法律战
根据香港高等法院公开文件及媒体报道,本案基本脉络如下:
诉讼双方
原告方: 宗继昌(Jacky Zong)、宗婕莉(Jessie Zong)、宗继盛(Jerry Zong),三人主张作为宗庆后的子女,应享有平等的继承权或信托受益权。
被告方: 宗馥莉(第一被告)及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(第二被告)。
涉案资产
Jian Hao Ventures Limited在汇丰银行账户中约18亿美元资产,原告主张为宗庆后家族信托项下财产。
关键时间线
- 2025年8月1日: 香港高院原审法官作出资产保全及披露命令,禁止宗馥莉从相关账户提款或转账
- 2025年底: 宗馥莉方申请上诉许可,要求撤销冻结令
- 2026年7月21日: 香港高院驳回上诉许可申请,维持冻结令
冻结令将持续至杭州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诉讼审结为止。
二、冯福添律师解析:离岸信托为什么被"击穿"?
很多人印象中,家族信托——尤其是设立在BVI(英属维尔京群岛)、开曼群岛等地的离岸信托——就像一道"防火墙",资产放进去就绝对安全。但宗馥莉案揭示的现实是:离岸信托并非不可穿透。
离岸信托被挑战的三种常见路径
冯福添律师结合跨境家事办案经验,总结出以下三种在诉讼中挑战离岸信托有效性最常见的路径:
路径一:信托财产来源合法性审查
如果设立信托的资产本身存在权属争议——例如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未经另一方同意、属于继承人共有但被单方处置——法院可以对信托底层资产进行穿透审查。
本案的核心争议正是:该18亿美元是否属于宗庆后遗产中应由全体继承人共有的财产?如果原告的主张成立,那么即便资产已经装入离岸信托架构,也不影响继承人对该资产的合法主张。
路径二:虚假信托(Sham Trust)认定
如果信托的设立人(委托人)在信托设立后仍然对资产拥有实质控制权——比如可以随时指令受托人处置资产、自由变更受益人——法院可能认定该信托为"虚假信托",不承认其法律效力。
这也是大量中国高净值客户在离岸信托设置中的"通病":希望保留对资产的控制权,同时享受信托的隔离效果——两者天然矛盾。
路径三:冻结令(Mareva Injunction)
本案中采用的资产冻结令(马雷瓦禁令)是普通法体系下非常有效的临时救济措施。原告只要能证明:
- 对被告有合理的诉讼请求
- 被告存在转移资产的风险
- 冻结令的颁发是公正且便利的
法院即可在诉讼实体审理结束前,先行冻结涉案资产,防止被告转移。
三、家族企业传承的核心风险点
冯福添律师提醒,宗馥莉案暴露出家族企业传承中最容易被忽视的几个问题:
1. 遗嘱 ≠ 传承方案
宗庆后先生生前是否留有遗嘱,目前公开信息不详。但即便有遗嘱,如果遗嘱内容与家族信托安排存在冲突,继承人之间仍可能产生争议。
冯福添律师指出,完整的家族传承方案至少应包括:
- 公证遗嘱(明确国内资产分配)
- 家族信托(明确信托财产范围与受益人)
- 公司章程/股权安排(明确企业控制权传承)
- 家族宪法(家族成员权利与义务约定)
2. 跨境资产的双重法律管辖
宗馥莉案同时在杭州和香港两条战线推进:内地法院审理继承实体争议,香港法院负责资产保全。这意味着:
- 同一笔资产可能受两地法院管辖
- 一份判决书可能需要在另一个法域被认可与执行
冯福添律师在代理涉港跨境继承案中,充分运用了内地与香港的判决互认机制。根据2019年签署的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》,特定民商事案件判决可在两地互认执行。但该安排存在适用范围、程序衔接等实操难点。
3. 家族信托的可撤销 vs 不可撤销
很多中国客户设置的信托是可撤销信托(Revocable Trust),这种信托在法律上隔离效果极其有限。真正具有资产保护功能的,是不可撤销信托(Irrevocable Trust)。
但不可撤销信托的代价是:委托人必须真正"放弃"对资产的控制。这对很多人来说在心理上是难以接受的。冯福添律师建议,在专业人士的协助下,寻找控制权与保护效果之间的平衡点。
四、冯福添律师:高净值客户传承规划实操四点建议
1. 生前完成财产梳理与法律确权
不要等到继承发生时才来争论"哪些是遗产、哪些是谁的"。生前应通过专业法律文件,将每一笔重大资产的权属、分配方案明确化。
冯福添律师曾代理文氏家族遗产继承纠纷案,多名继承人就分配比例争议激烈。正是因为缺乏明确的生前安排,导致亲人之间对簿公堂。最终通过论证委托人履行主要赡养义务,完成77万元遗产的差异化分割。
2. 信托设置必须经过跨境法律审查
不要仅凭内地律师或境外银行的一面之词就设立离岸信托。应当由同时熟悉内地和香港/离岸地法律的专业团队进行全面审查:
- 信托架构是否符合当地法律要求
- 信托财产是否属于有权处分
- 受益人安排是否与遗嘱/法定继承存在冲突
3. 继承人之间建立信息透明机制
大量家族纠纷的根源不是"分不公",而是"不知道"。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,保持一定程度的财产信息透明度,能够有效预防未来的法律纠纷。
4. 提前规划跨境诉讼应对方案
对于有跨境资产的家族,应当提前了解:
- 资产所在法域的财产保全程序
- 内地判决在境外认可与执行的条件和流程
- 选择管辖法院和准据法的策略
五、广州地区的跨境家事法律服务特点
广州毗邻港澳,涉港涉澳婚姻和继承案件数量位居全国前列。冯福添律师团队作为明岑所跨境法律服务的核心力量,具有以下独特优势:
- 涉港涉澳民事全流程代理,包括跨境婚姻财产分割、涉港澳房产继承
- 港澳法院判决内地认可与执行,熟悉两地司法协助程序
- 港澳居民内地购房置业法律服务,从签约到过户全链路把关
- 办公地点位于广州天河CBD,紧邻广州东站,方便港澳客户往来
常见问题(FAQ)
Q1:离岸信托被"击穿"的概率大吗?
A1:取决于信托架构的设计质量。如果信托设立合规、资产来源清晰、委托人未保留实质控制权,被击穿的概率很低。但大量中国客户设立的离岸信托存在结构性问题,风险不容忽视。
Q2:内地法院的判决,香港法院会认可吗?
A2:根据《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》,符合条件的判决可以互认。但继承纠纷、婚姻家庭纠纷等特定类型案件可能需要个案分析。
Q3:设立家族信托需要多少资产起?
A3:没有法定下限,但考虑到设立和年度维护成本(通常数万元至数十万元),一般建议信托资产在3000万元以上才具有成本效益。
Q4:已经设立的信托出现纠纷怎么办?
A4:不要单方处置,可能构成转移资产被追责。应聘请跨境法律团队评估信托有效性、诉讼风险,制定应对方案。
Q5:没有遗嘱,香港资产怎么继承?
A5:根据香港法例,无遗嘱继承按《无遗嘱者遗产条例》规定的顺序分配,与内地《民法典》继承编的分配规则不同。建议两地资产分开订立遗嘱。
Q6:港澳人士能在广州设立家族信托吗?
A6:可以。但需要注意信托财产的跨境性质、受益人的税务身份,以及两地法律的衔接。建议委托同时熟悉内地和港澳法律的律师团队参与架构设计。
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| 家族遗产继承团队
主推跨境律师:冯福添(明岑律所执行主任)
专业业务:涉港涉澳婚姻家事、跨境继承、遗产继承、离岸信托架构审查、家族企业传承规划、港澳居民内地置业法律
律所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广场2416A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