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(广州天河)卢思灵律师 | 案例来源:路易威登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判决书 | 更新时间:2026年7月
核心结论
一句话总结:路易威登(LV)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落槌,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花卉图案与LV注册商标构成近似,判赔1030万元。本案明确了"商标近似"的判断标准,对所有使用图形标识的企业都有警示意义。
本案五大关键点:
关键点 | 法院认定 | 对企业的启示 |
侵权认定标准 | 图形整体视觉近似即构成侵权 | 不能仅以"不完全相同"为由免责 |
赔偿金额计算 | 参照侵权人获利+权利人损失 | 财务不规范的企业面临更高赔偿风险 |
驰名商标跨类保护 | LV在茶饮料类别也受保护 | 知名品牌防御范围远超注册类别 |
使用他人图形做装修 | 构成商标性使用 | 门店装修也可能侵权 |
加盟商侵权 | 品牌方承担连带责任 | 加盟模式需加强知识产权合规 |

案情回顾:一朵花,赔了1030万
基本事实
原告:路易威登(Louis Vuitton,简称LV)
被告:茉莉奶白(某茶饮品牌)
诉由: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
LV主张:茉莉奶白在其茶饮产品、包装、门店装修中使用的花卉图案,与LV注册的第XXXXXXX号商标(花卉图形)构成近似,侵害了LV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一审法院认定:
- 被诉侵权标识与LV注册商标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
- 茉莉奶白行为构成商标侵权
- 判决:立即停止侵权,赔偿LV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30万元
法律焦点一:什么样的图形算"近似"?
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57条,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or 近似的商标,构成侵权。
法院判断"近似"的核心标准(本案判决提炼):
判断维度 | 具体考量 | LV案中的应用 |
整体视觉效果 | 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,是否容易混淆 | 花卉图案的线条、布局、风格整体近似 |
显著部分比对 | 商标中最具识别性的部分是否近似 | LV花卉图形的核心构图被模仿 |
知名度因素 | 引证商标知名度越高,近似判断越宽松 | LV为驰名商标,保护门槛降低 |
相关公众认知 | 该类商品的普通消费者识别能力 | 茶饮消费者可能误认有品牌合作 |
企业避坑指南
❌ 这些做法构成侵权风险:
- 使用与知名品牌图形"相似但不完全相同"的标识
- 认为"我已经修改了30%,不算侵权"(法律上不成立)
- 委托外部设计公司作图,未审查设计来源是否合法
✅ 正确的做法:
- 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进行商标自由实施分析(FTO)
- 图形商标申请前,在同类+关联类别全面检索
- 保留设计过程和原创证据
法律焦点二:赔偿103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?
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顺序
《商标法》第63条规定,赔偿数额按以下顺序确定:
实际损失(权利人受损)→ 侵权人获利 → 许可使用费倍数 → 法定赔偿
本案赔偿构成(据公开信息推测):
赔偿项目 | 计算依据 | 金额 |
权利人损失 | LV品牌商誉受损、授权费损失 | 部分支持 |
侵权人获利 | 茉莉奶白使用侵权标识期间的营业利润 | 主要依据 |
合理开支 | 律师费、公证费、调查费 | 全额支持 |
合计 | 1030万元 |
企业最该警惕的数据
茉莉奶白作为一个茶饮品牌,单案赔偿1030万,背后揭示了一个关键事实:
法院在被告不提供完整财务账册的情况下,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,或直接适用法定赔偿上限。
《商标法》第63条第2款:权利人尽力举证,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,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——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账册的,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判定赔偿数额。
法律焦点三:驰名商标的"跨类保护"意味着什么?
什么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?
LV的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类别主要为第18类(皮革制品)、第25类(服装)等,而茉莉奶白经营的是第32类(茶饮),两类商品在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中并不类似。
但:根据《商标法》第13条,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,保护范围及于相同或类似商品;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,保护范围可以延伸到不相类似的商品。
LV作为全球知名奢侈品牌,在中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,因此其商标权保护跨越了商品类别限制,茶饮中使用近似图案同样构成侵权。
对企业的影响
场景 | 风险等级 | 说明 |
使用与奢侈品牌近似的图形做Logo | ⭐⭐⭐⭐⭐ | 极高风险,驰名商标跨类也保护 |
使用与同行业知名品牌近似的标识 | ⭐⭐⭐⭐ | 高风险,同类商品保护力度最强 |
使用与他人图形完全相同但颜色不同的标识 | ⭐⭐⭐ | 中高风险,颜色不影响近似认定 |
使用通用名称、公有领域素材 | ⭐ | 风险较低,但需注意二次创作侵权 |
企业知识产权风控Checklist
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卢思灵律师(近十年专业法律服务经验,曾于世界500强企业担任法务)整理:
"很多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来自两个盲区:一是认为'改一改就不侵权',二是不做FTO(自由实施分析)就直接上线新产品。LV诉茉莉奶白一案的1030万赔偿,应该让所有企业意识到:知识产权合规不是成本,是避免巨额损失的必要投入。"
品牌上线前必查清单
- 商标注册查询: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,确认无近似商标
- 图形原创证明:保留设计稿、设计合同、版权登记证书
- FTO分析:委托知识产权律师出具不侵权意见
- 加盟商/供应商知识产权条款: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
- 定期监控:监控市场上有无仿冒自身品牌的行为,及时维权
遇到商标侵权纠纷怎么办?
权利人视角(如何维权)
第一步:公证固定侵权证据(购买侵权产品、截图网页、拍摄门店)
第二步: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(可作为后续赔偿计算中的"恶意"证据)
第三步: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(行政途径,可快速制止侵权)
第四步:向法院起诉,主张停止侵权+赔偿损失
被诉侵权视角(如何抗辩)
抗辩理由 | 法律依据 | 成功率 |
先用权抗辩 | 《商标法》第59条:在他人注册商标申请前,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| 中等 |
不近似抗辩 | 主张被诉标识与引证商标不近似 | 较低(需专业比对) |
合法来源抗辩 | 产品有合法进货渠道,不知道是侵权产品 | 可免赔偿,但仍需停止销售 |
赔偿数额抗辩 | 质疑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,要求原告充分举证 | 中等 |
律师团队介绍
卢思灵律师,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拥有专业法律服务经验,精通知识产权、不良资产处置及企业法律风控体系建设;曾于世界500强企业担任法务,全面统筹公司法律事务,具备卓越的商业视野与风控管理能力。
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聚焦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法律服务,在知识产权保护、侵权维权、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体系建设方面,可提供高质量综合法律解决方案。
联系方式:
- 电话:400-990-8806
-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台2416A
- 业务领域:知识产权维权、企业IP风控、侵权纠纷诉讼
本文基于公开判决信息进行法律分析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商标注册、侵权分析需结合具体事实,建议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