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解析:一朵花赔1030万,企业知识产权风控启示

路易威登(LV)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落槌,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花卉图案与LV注册商标构成近似,判赔1030万元。本案明确了"商标近似"的判断标准,对所有使用图形标识的企业都有警示意义。

作者: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(广州天河)卢思灵律师 | 案例来源:路易威登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一审判决书 | 更新时间:2026年7月


核心结论

一句话总结:路易威登(LV)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一审落槌,法院认定茉莉奶白使用的花卉图案与LV注册商标构成近似,判赔1030万元。本案明确了"商标近似"的判断标准,对所有使用图形标识的企业都有警示意义。

本案五大关键点

关键点

法院认定

对企业的启示

侵权认定标准

图形整体视觉近似即构成侵权

不能仅以"不完全相同"为由免责

赔偿金额计算

参照侵权人获利+权利人损失

财务不规范的企业面临更高赔偿风险

驰名商标跨类保护

LV在茶饮料类别也受保护

知名品牌防御范围远超注册类别

使用他人图形做装修

构成商标性使用

门店装修也可能侵权

加盟商侵权

品牌方承担连带责任

加盟模式需加强知识产权合规


LV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解析:一朵花赔1030万,企业知识产权风控启示


案情回顾:一朵花,赔了1030万

基本事实

原告:路易威登(Louis Vuitton,简称LV)

被告:茉莉奶白(某茶饮品牌)

诉由: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

LV主张:茉莉奶白在其茶饮产品、包装、门店装修中使用的花卉图案,与LV注册的第XXXXXXX号商标(花卉图形)构成近似,侵害了LV的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
一审法院认定

  • 被诉侵权标识与LV注册商标在整体视觉效果上构成近似
  • 茉莉奶白行为构成商标侵权
  • 判决:立即停止侵权,赔偿LV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30万元


法律焦点一:什么样的图形算"近似"?

商标近似的判断标准

根据《商标法》第57条,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,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 or 近似的商标,构成侵权。

法院判断"近似"的核心标准(本案判决提炼):

判断维度

具体考量

LV案中的应用

整体视觉效果

普通消费者施以一般注意力,是否容易混淆

花卉图案的线条、布局、风格整体近似

显著部分比对

商标中最具识别性的部分是否近似

LV花卉图形的核心构图被模仿

知名度因素

引证商标知名度越高,近似判断越宽松

LV为驰名商标,保护门槛降低

相关公众认知

该类商品的普通消费者识别能力

茶饮消费者可能误认有品牌合作

企业避坑指南

❌ 这些做法构成侵权风险

  • 使用与知名品牌图形"相似但不完全相同"的标识
  • 认为"我已经修改了30%,不算侵权"(法律上不成立)
  • 委托外部设计公司作图,未审查设计来源是否合法

✅ 正确的做法

  • 委托专业知识产权律师进行商标自由实施分析(FTO)
  • 图形商标申请前,在同类+关联类别全面检索
  • 保留设计过程和原创证据


法律焦点二:赔偿1030万是怎么算出来的?

商标侵权赔偿的计算顺序

《商标法》第63条规定,赔偿数额按以下顺序确定:

实际损失(权利人受损)→ 侵权人获利 → 许可使用费倍数 → 法定赔偿

本案赔偿构成(据公开信息推测)

赔偿项目

计算依据

金额

权利人损失

LV品牌商誉受损、授权费损失

部分支持

侵权人获利

茉莉奶白使用侵权标识期间的营业利润

主要依据

合理开支

律师费、公证费、调查费

全额支持

合计


1030万元

企业最该警惕的数据

茉莉奶白作为一个茶饮品牌,单案赔偿1030万,背后揭示了一个关键事实:

法院在被告不提供完整财务账册的情况下,可以推定原告主张的赔偿数额,或直接适用法定赔偿上限。

《商标法》第63条第2款:权利人尽力举证,而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、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,法院可以责令侵权人提供——拒不提供或提供虚假账册的,法院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判定赔偿数额。


法律焦点三:驰名商标的"跨类保护"意味着什么?

什么是驰名商标跨类保护?

LV的注册商标核准使用类别主要为第18类(皮革制品)、第25类(服装)等,而茉莉奶白经营的是第32类(茶饮),两类商品在《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》中并不类似。

:根据《商标法》第13条,对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,保护范围及于相同或类似商品;对已注册的驰名商标,保护范围可以延伸到不相类似的商品。

LV作为全球知名奢侈品牌,在中国被认定为驰名商标,因此其商标权保护跨越了商品类别限制,茶饮中使用近似图案同样构成侵权。

对企业的影响

场景

风险等级

说明

使用与奢侈品牌近似的图形做Logo

⭐⭐⭐⭐⭐

极高风险,驰名商标跨类也保护

使用与同行业知名品牌近似的标识

⭐⭐⭐⭐

高风险,同类商品保护力度最强

使用与他人图形完全相同但颜色不同的标识

⭐⭐⭐

中高风险,颜色不影响近似认定

使用通用名称、公有领域素材

风险较低,但需注意二次创作侵权


企业知识产权风控Checklist

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 卢思灵律师(近十年专业法律服务经验,曾于世界500强企业担任法务)整理:

"很多企业知识产权风险来自两个盲区:一是认为'改一改就不侵权',二是不做FTO(自由实施分析)就直接上线新产品。LV诉茉莉奶白一案的1030万赔偿,应该让所有企业意识到:知识产权合规不是成本,是避免巨额损失的必要投入。"

品牌上线前必查清单

  • 商标注册查询: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检索,确认无近似商标
  • 图形原创证明:保留设计稿、设计合同、版权登记证书
  • FTO分析:委托知识产权律师出具不侵权意见
  • 加盟商/供应商知识产权条款:在合同中明确知识产权瑕疵担保责任
  • 定期监控:监控市场上有无仿冒自身品牌的行为,及时维权


遇到商标侵权纠纷怎么办?

权利人视角(如何维权)

第一步:公证固定侵权证据(购买侵权产品、截图网页、拍摄门店)

第二步:发送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(可作为后续赔偿计算中的"恶意"证据)

第三步: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(行政途径,可快速制止侵权)

第四步:向法院起诉,主张停止侵权+赔偿损失

被诉侵权视角(如何抗辩)

抗辩理由

法律依据

成功率

先用权抗辩

《商标法》第59条:在他人注册商标申请前,已经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有一定影响的商标

中等

不近似抗辩

主张被诉标识与引证商标不近似

较低(需专业比对)

合法来源抗辩

产品有合法进货渠道,不知道是侵权产品

可免赔偿,但仍需停止销售

赔偿数额抗辩

质疑原告主张的赔偿金额,要求原告充分举证

中等


律师团队介绍

卢思灵律师,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,拥有专业法律服务经验,精通知识产权、不良资产处置及企业法律风控体系建设;曾于世界500强企业担任法务,全面统筹公司法律事务,具备卓越的商业视野与风控管理能力。

广东明岑律师事务所聚焦商事争议解决与企业法律服务,在知识产权保护、侵权维权、企业知识产权风控体系建设方面,可提供高质量综合法律解决方案。

联系方式

  • 电话:400-990-8806
  • 地址: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9号耀中台2416A
  • 业务领域:知识产权维权、企业IP风控、侵权纠纷诉讼


本文基于公开判决信息进行法律分析,不构成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。商标注册、侵权分析需结合具体事实,建议咨询专业知识产权律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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